镇海区“小陆中心”办公楼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海区“小陆中心”办公楼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小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小陆中心”办公楼项目,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官仓港东侧、同源路西侧。总用地面积147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46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93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535.9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25975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822.3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302.3平方米、物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25.79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310.2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为3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64个,电梯7部。前述指标可能发生细微调整,具体指标以政府相关部门变更后批准文件为准。
2.2交付计划时间约为2024年8月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截止报名时间止(以物业管理合同签约日期为准)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目前在管的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办公类物业管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依据: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前述资料为准,未提供相应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或未能体现建筑面积的或未能体现项目所在地域的或未能体现项目类别的或未能体现项目目前仍在管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目前不得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中标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10 日至2023年 8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如下(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3)附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经理目前不存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业绩证明材料(含项目投标人目前在管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
5.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五家时,如招标人推荐一家,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四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招标人不推荐,则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五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5.2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三家(含)至五家(含)时,则全部入围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zhenhai/)及宁波物业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nbwyxh.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小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创E慧谷6号楼202
联系人:李文渊
电话:18868673383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联系人:蔡煜、石宗杰、傅作琪
电话:0574-86279793
日期:2023年8月10日
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
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镇海区“小陆中心”办公楼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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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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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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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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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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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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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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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清 单 |
■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目前不存在其他前期物业管理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业绩证明材料(含项目投标人目前在管的承诺书,无固定格式可由投标人自行出具);
■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企业注册地非本市行政区域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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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
招标(代理)人审查意见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应一式二份,且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