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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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简介

    一、协会基本概况
     宁波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06年9月成立, 是是由宁波市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组织依法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执行机构为理事会。本协会秘书处为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目前协会会员总数250, 会员覆盖全大市。协会四届理事会实行会长轮值制,机构设置执行会长单位3家, 副会长单位12家, 副秘书长单位3家, 常务理事单位 27家, 理事单位38家。协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拥有专职工作人员4名, 借调人员2, 兼职人员1名, 分综合财务部、会员服务部和发展研究部三个部门。目前是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 ”团体。   
      本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宁波市民政局, 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 接受福明街道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上的领导。本协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协会成立的宗旨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团结、组织本会会员, 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 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 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 及时反映广大会员企业的愿望和要求, 在政府与企业之 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认真研究物业管理行业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不断总结、创新、推广先进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方法, 加强物业管理的宣传和信息交流, 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规范行业行为, 建立物业服 务企业信用体系, 切实维护物业管理行业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努力 促进宁波物业管理的进步与发展。
     三、工作职能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本会具有宣传法规政策、制订 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维护业主和企业的正当权益, 协商解决矛盾; 开展培训、 调研、考查和交流活动; 编印资料, 提供咨询; 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宜等基本职能。
     四、业务范围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积极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 及时反映行业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行业表达观点和立场。
    2、开展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自律准则, 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惩戒约束机制, 规范会员行为, 协调会员关系, 调解行业纠纷,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开展行业调查研究, 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研 究和制定; 接受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委托, 开展 课题调查研究。
   4开展与本行业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 收集、研究和发布物业 管理相关市场信息和研究成果;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 开展咨询评估、创优考评等工作。
    5开展行业宣传引导, 创办和建立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 与媒体联合建立宣传阵地、策划宣传活动, 编辑出版物业管理相关文集汇编、交流材料、宣传资料等, 宣传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6开展行业教育培训, 建立人才培育机制和培训基地, 建立行业专业人才库和行业培训师资队伍, 组织开展专业岗位、法规政策、业务技能等培训, 承接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授 权或委托的教育培训任务。
   7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培育第三方咨询评 估市场。
   8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 为会员开展学习交流、考察访问提供 协调联络服务, 做好来访接待等工作。
   9接受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委托, 或根据需要开展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其他工作。